
DongguanAssoci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工作日8:30-17:30
0769-28820188/288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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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關于廣州港20萬噸級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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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
廣州市發(fā)展改革委 |
建設單位 |
廣州市港務局 |
建設地點 |
廣州、深圳、中山、珠海 |
建設期限 |
24個月 |
總投資 |
309544萬元 |
資金來源 |
除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廣東省安排財政資金外,其余資金由廣州市財政籌措解決。 |
建設規(guī)模及 主要內容 |
項目在原有航道軸線位置和走向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全長24.1公里,包括伶仃航道E′F段7.7公里,伶仃航道FG段16.4公里。項目按滿足20萬噸級集裝箱船(不滿載)與15噸級集裝箱船(不滿載)雙向通航標準建設,通航寬度460米(通航底高程-16.6米),挖槽寬度456米(設計底高程-17.0米),邊坡為1:5。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航標工程、安全監(jiān)管設施等。 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對該項目社會穩(wěn)定風險進行評估,認定該項目為低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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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處室 |
基礎設施發(fā)展處 |
聯(lián)系電話 |
020-83133054 |
電子郵箱 |
fgw_zhjtc@gd.gov.cn |
郵政編碼 |
510031 |
郵政地址 |
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大院5號樓8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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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的期限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填寫《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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